警發揮效率 為民找回愛車

記者莊爵聰/高雄報導

高雄市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警員林妮妮、馬振旗於107年11月7日12至14時擔服巡邏勤務,於13時39分許接獲通報在永樂街有民眾機車失竊,警網立即趕赴現場。

警方到場看到一名女子焦急的向警方招手,警方詢問該女子是否為報案人,該女子(姓梁)稱其所有之重機車停在大樓的地下室機車停車格,但於13時欲騎車外出,卻遍尋不著該部重機車,梁女十分著急,懷疑機車係遭人竊走。

警方了解後先安撫其情緒,並仔細詢問梁女該重機車之顏色及特徵,之後兩人前往大樓地下室找尋該車卻一無所獲,但兩人仍不放棄,於是在案發現場周遭道路巡視找尋,經過警方積極找尋終於在文橫二路某飲料店前尋獲該部機車,警方立刻通知梁女到場確認無誤後領回該車。

梁女到場看到機車後才不好意思的表示昨晚有將機車借給友人騎去買飲料,友人買完飲料後就直接步行返回梁女永樂街住處,因梁女平時不會將機車借人使用,現在看到機車後才突然想起此事,對於造成警方困擾感到抱歉,同時梁女對警方之幫忙給予肯定,不斷感謝警方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