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捐贈資料均依政治獻金法規定 向內政部查詢/ 中華新聞報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



針對羅智強臉書中提到「東廠抓到,陳菊踹共」!陳菊利用監察院的公權力公然羅織造假,構陷羅智強,監察院表示,個人政治獻金均依法向內政部查詢。

監察院表示,一、被查核人系爭4筆捐贈之身分證字號,在內政部戶政閘門系統裡確實查無資料:本案源自109年5月20日監察院廉政委員會第5屆第69次會議決議抽查後進行查核,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於同年8月26日將查核名單中之「個人捐贈」身分資料,經由查核系統以「戶役政介接名單匯出」,同日經內政部戶政司回傳本案有4筆身分證字號「查無資料」,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遂於9月21日函請被查核人查明正確之姓名或身分證字號後函復監察院;
 
二、個人捐贈依法改列匿名捐贈者,不涉裁罰問題:系爭4筆個人捐贈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不吻合,經同年9月21日函請被查核人查明釐正後,業經其9月29日函復到院,並表示「其中捐款6萬1千元之捐贈者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無誤,另三人無從聯繫且捐款未逾新臺幣一萬元,請視為匿名捐款處理。」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為確認資料,於9月30日於「內政部戶役政資料電子閘門系統」再次查詢此4筆資料,仍查無資料。已依其說明將3筆依法改列匿名捐贈外,關於逾3萬元之捐贈,再於10月5日函請內政部戶政司提供完整記事之戶籍資料,以確認該捐贈者是符合規定;
 
三、依政治獻金法第7條規定,受理查詢機關為內政部:
內政部掌管個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等資料。而依本法第7條第4項規定:「為利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查證所收受獻金,是否符合第一項規定,下列機關應將相關資料建置於機關網站,以供查詢;……三、第六款有關個人部分:內政部。」;
 
四、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均依法查核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申報:依法查核擬參選人收受個人捐贈之政治獻金,相關資料均依法向內政部戶政司查詢取得,相關程序亦均依標準作業流程處理,被查核人亦於9月間函復表示3筆捐贈改列匿名捐贈在案,亦無涉裁罰問題,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已多次對外說明作業程序,絕無針對性,差異性,均係依法查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