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1號)演習

新聞中心報導
應配合事項
萬安演習於107年6月5日(星期二)下午13時30分發布緊急警報(警報聲為:1長2短,長音15秒,短音5秒,長短音之間各停5秒,連續3次,共115秒。)於警報發佈後請各機關、學校利用廣播器廣播,請緊閉門窗、關閉燈光並至指定避難處所避難。
14時00分解除警報(警報聲為:1長音1次,連續90秒)。警報聲響結束後,即可恢復正常運作。
全部演習時間共計30分鐘。
      演習期間實施下午13時30分至14時施放警報,實施人車疏導及交通管制,請市民朋友配合演習進行,如有不聽從員警及民防人員指揮、勸導者,將視違規情形之輕重,依民防法第25條第2款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相關配合事項請務必事先預為準備,本分局會利用各種宣導管道傳遞訊息週知當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