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後保險桿反光片不可加裝燈光

新聞中心報導
您的愛車後保險桿反光片內是否會亮燈?近來常有民眾因上述原因,被通知需限時到監理所站辦理臨時檢驗,且不得至委託代檢廠代驗。
高雄市區監理所所長冬啟程表示,公路總局最新規定汽車後保桿反光片改、加裝燈光係屬擅自變更燈光、標誌規定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自行於後保險桿反光片改、加裝燈光者,雖當事者全說「新車買來就這樣」,但此類違規加裝通稱為「後保險桿燈」,一般是銷售員出於善意或為業績「主動加碼」改裝,惟反光片有亮光源,確實與法規不符,請民眾勿自行為愛車改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