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不能於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款(含結算、未分配盈餘申報及暫繳自繳稅款暨補徵稅款)及罰鍰,如符以下要件,可申請加計利息辦理分期繳納: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款繳納期間屆滿之日前一年內,連續4個月營業收入淨額合計較前一年度同期減少30%以上者(但營利事業已申請停業或註銷、擅自歇業或經主管機關撤銷、命令解散、廢止則不適用)。
二、其他因素致發生財務困難,不能於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款,經查明屬實因客觀事實,其應納稅款在新臺幣200萬元以上者,並應聲明同意提供相當擔保。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如需申請分期繳納,應注意須於應納稅款規定繳納期間內(自繳稅款以法定結算申報截止日或依法展延結算申報截止日前;核定補徵稅款以繳款書原繳納期間或展延期間截止日前)填具分期繳納稅款申請書並檢附繳款書正本、營業人銷售額及稅額申報書影本,向管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核定補徵稅款原核定機關)提出申請,每筆稅款申請分期繳納以1次為限。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經核准分期繳納之案件,應自該項稅款原定繳納期間屆滿之次日起至繳納之日止,依原訂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如任何一期應納稅款未如期繳納者,就未繳清之餘額稅款,一併發單通知限10日內一次全部繳清。
民眾對分期繳納申請方式如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管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詢問。
關於我
新聞聯播單位
高雄市新聞從業聯盟總會 高雄市雲網路多媒體新聞協會-http://www.kaohsiungcnmn.org
熱門
-
紅線、黃線、白線到底可不可以停車呢 別再傻傻分不清
2018-01-10 -
反詐Team Taiwan 警政署與企業聯手 公私協力誓言趕走詐騙!
2025-02-12 -
高雄國稅局舉辦107年度租稅法規進修班-洗錢防制法令課程,歡迎報名參加
2018-03-14 -
洪門最大山頭五聖山信廉總堂洪金寶接任總堂主暨新貴人斬香大典
2017-05-29 -
違法跨職等任用薦仼九職等代理第十三職等三級機關首長 考試院蒙羞日
2017-08-31
推薦
-
臺灣海域化學應變進入新紀元!海洋委員會成立首支專業技術小組 授旗成軍守護海洋安全
2025-05-13 -
華山基金會復古園遊會6/14登場 邀全民一起「童」樂愛老、守護孤老
2025-05-13 -
產業轉型無退路 陳其邁:高雄提前布局 打造科技與原鄉共榮新藍圖
2025-05-13 -
「收賄、洩密、公益揭弊」一次說清!廉政講座讓公務員不踩紅線
2025-05-13 -
高科大創新設計學院工設系勇奪新一代設計展10項大獎 以單一系所之姿得獎數高居全國之冠
202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