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機關策略聯盟─停車繳費通知單揭露車輛定檢訊息》

新聞中心報導
  看到擋風玻璃上的停車繳費通知,除了注意繳費金額之外,記得再往下看看其他重要的提醒訊息。高雄市區監理所聯手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自107年6月21日起,全國首創路邊停車服務員對停放車輛製發停車費單據,於停車繳費通知單「備註」欄位,揭露該車之定期檢驗限期將屆及交通罰單未繳訊息,提醒民眾車輛要參加定期檢驗或處理交通違規。跨機關合作,有助於民眾行車安全及即時處理交通違規罰單!
    高雄市區監理所冬啟程所長表示:「非常感謝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應用停車管理資訊,即時提供車輛定期檢驗限期將屆及交通罰單未繳訊息,一起服務大高雄市民。未來,期盼持續推動地方與高雄市區監理所的夥伴關係,為大家創造更多幸福感動的新服務及更貼近民眾需求!」
    高市所提醒您!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或高壓罐槽車車輛所有人應於指定日期前1個月內、其他汽車所有人應於指定日期前後1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檢驗。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逾期6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
    如有車輛檢驗相關疑問可洽詢高雄市區監理所,電話為(07)361-3161分機118,將有專人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