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駕駛大燈未關 民權警通知車主關燈

新聞中心報導
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警員洪楹灃、李姿瑢於107年7月18日4至6時擔服巡邏勤務,於4時30分許行經三多、福建路口時發現一輛大燈開著的自小貨車停放路旁停車格內,原本以為車主只是暫時離開或是停等朋友,但經10分鐘再次經過該地點,這部自小貨車依然停在原地。

警方上前檢視時發現該車車窗並未全關,車內空無一人,引擎未發動且車門亦有上鎖,判斷應該是駕駛太粗心一時忘記關大燈,便立即查詢車主車籍資料,經查蕭姓車主設籍於嘉義市,李員於是請所內值班同仁代為以警用網站查詢車主電話並聯繫車主,蕭男接到警方通知車輛未關大燈後,才驚覺晚上停好車後因太過疲累導致忘記關大燈,蕭男立即從住處趕到車輛停放處將大燈關掉,對在原地等待他前來的員警深表感謝,表示如果沒人發現的話,等到白天要開車時車輛失電無法啟動,這樣就麻煩大了,蕭男也感謝警方巡邏的細心舉動,並對警方維護治安的用心深感讚嘆。

民權路派出所所長郭勝雄表示:大燈未關、車門未上鎖、車鑰匙忘記拔都是民眾很常忽略的小事,但這些小事都足以釀成竊案的發生,成為宵小的目標或造成愛車無法使用的結果。因此呼籲大眾行車在外除了注意安全,對於愛車也要多一分檢視以避免遺憾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