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吳水枝,擔服107年7月24日16-18時事故處理勤務,於16時40分接獲通報,於中鋼東門以北約100公尺北上機車道發生交通事故,需警方協助處理。
吳員趕抵後,發現係鄭姓民眾騎乘M*L-5*0*號重機車,沿著沿海二路南向北騎乘,行至事故地點與蔡姓民眾騎乘8*S-*6*號重機車及吳姓民眾騎乘8*2-*A*號重機車發生擦撞,發生交通事故,吳民傷勢嚴重送往小港醫院救護,無法完整製作相關筆錄,且8*2-*A*號重機車毀損無法行駛,吳員立即將故障車輛移置路旁,俟交通順暢後才離開現場,並前往小港醫院並告知當事人家屬,發生交通事故後相關權益,建立警察親民愛民良好形象,助人優良事蹟足為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