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熱心之林姓民眾於107年09月07日上午10時55分至小港分局警備隊交與備勤員警呂文揚一只皮夾,並表示於10時30分在小港區宏平路上拾獲,呂員接收後即通知失主領取。
呂員翻閱該皮夾發現其有身分證、健保卡及些許佰鈔,其身分證及健保卡上登記姓名皆為洪志民,居住於小港區鳳鳴路上,呂員深覺該皮夾應係此人所有,為了讓遺失人提早領回,便向當地里長告知緣由並委請里長通知聯繫。
當日皮夾失主洪志民於11時30分至警備隊值班台領取該皮夾,呂員確認係失主無誤後,洪民即向呂員表示因習慣將皮夾置於褲子後方口袋內,可能係騎乘機車時路面顛頗,皮夾掉出而不知悉,所幸於熱心民眾拾獲交與警察,也非常感謝警察的幫忙而順利領回皮夾。
呂員受理民眾所拾獲之皮夾,進而耐心比對失主,能第一時間委請當地里長通知皮夾失主領回,富有同理心,有效提升警察形象,深獲民眾讚許及認同,足堪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