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無定所通緝犯 遭逮才知被通緝

新聞中心報導
107年9月12日9時50分許,小港分局高松派出所派出巡佐王元良、警員周昱霆、警員曾俊興等三員循線報實施埋伏,掌握蕭姓男子行蹤,在高雄市楠梓區新開發路前,一舉查獲臺灣高雄法院檢察署發佈之過失傷害通緝犯蕭○仁一名(75年次,籍設屏東縣萬丹鄉)。 
蕭嫌見警察前來盤查還一頭霧水,經警方出示證明告知,才知道自己已經被通緝,蕭嫌稱因四處打零工居無定所,戶籍地又沒有家人可以代收司法文書,所以未收到任何法院通知,渾然不知自己已經被通緝在案。
高松所員警偵訊後,將這位通緝犯依法押解移送高雄地檢署歸案。王巡佐等三員認真機敏、積極偵查,著有績效,風範足堪執勤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