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報導
小港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吳水枝擔服107年09月19日06-08時事故處理勤務,於07時13分獲報前往沿海一路店鎮6號路燈前發生交通事故,民眾需警方協助處理。
警員吳水枝趕赴交通事故現場,發現劉*純駕駛A*C-7*3*號自小客車沿沿海一路北向南行駛中間快車道至事故地點,與民眾*晨瀚駕駛A*E-8*0*號自小客車北向南沿沿海一路行駛中間快車道,發生追撞因而肇事,上班時段車流輛較多,呼籲用路人需依處罰條例第58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行車需保持前後車安全距離,以免發生交通事故後,還得收到違規紅單。
上班時段車流輛較多,警員吳水枝立即拍照繪圖並協助排除交通事故現場,因肇事車輛損壞無法行駛,警員吳水枝通知拖吊車前來移置,建立警察親民愛民良好形象,助人優良事蹟足為楷模。
沿海一路上班時段 自小客車發生追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