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分局大林派出所巡佐李鄒雲、警員林建志、李倞轊三員, 107年10月1日上午10時15分行經林園區潭平路,盤查有1女持有毒品安非他命,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警方發現有1女在林園區潭平路,該路段環境前不著村,後不著店,除鄰旁零星廠房外,眼下一片空曠稻田。該女卻在路邊坐在重機車坐墊上,獨自滑手機,戴著白色安全帽,不時東張西望,形跡十分引人疑竇。經上前出示警察人員證件實施盤查,該女神色出現慌張狀態。查高女(73年次,毒品素行),盤查過程中眼神飄移、答非所問,林員直覺有異,徵得同意後檢查所攜提袋,除有隨身個人化妝用品外,赫然發現七星香菸空盒內藏有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小包(毛重0.31公克),旋即將高女以現行犯逮捕帶返派出所偵辦。
經查高姓女嫌未婚, 94年犯有毒品前科,並在106年有入所勒戒紀錄,現經營個人(無照)護膚美容坊謀生,育養一對子女,兒子(88年次)離家謀生自立,另養育1名女兒竟年僅4歲(103年次)讀幼稚園,警方擔心幼兒未受妥善照顧,旋即電訪高姓女犯嫌父親表示,「抓去關一關好了啦,孫女那麼古錐、那麼細漢還不好好工作!」高父氣憤回覆道,原來高嫌平時在自己經營之美容店工作,女兒大多由高父接送、養育,如今竟持有毒品遭逮,令高父失望透頂。警方規勸高嫌應替幼女著想,好好工作勿再讓家人擔心。經偵訊後,高嫌對於全案坦承不諱,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