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10月4日16時50分許在高雄市小港區孔宅六街發生交通事故,惟警方到達現場時,肇事大貨車早已駛離,謝姓騎士(84年次)遭受大貨車撞擊受傷,導致左小臂橈骨、手掌骨折、關節脫臼以及身體有多處擦傷倒臥於路邊,轉送小港醫院診療。
小港分局桂陽路派出所警員楊昭珊調查,據由謝民提供其機車行車記錄器畫面,顯示有一部藍色自用大貨車行經小港區孔宅六街時,疑似因行駛中變換車道,未能注意大貨車身右側有慢速機車,不慎發生擦撞事實,惟當時正值夕陽西下光線昏暗及行車紀錄器畫素不高等因素,無法立即辨識車牌。
經楊員努力不懈,調閱小港區孔宅六街與高鳳路口沿線設置監視器畫面,發現一輛藍色自用大貨車周姓駕駛人(72年次)涉有重嫌。遂於10日通知到案說明,周姓駕駛坦承當日確駕駛大貨車行駛經過該路段,惟並未發現自己於切換車道時與人發生交通事故,並非故意肇事逃逸,然因有行車紀錄器及監視器畫面佐證肇逃之事實,全案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函送偵辦。
謝姓騎士表示,因事發突然未記住該大貨車車牌,原以為破獲本案機會渺茫,非有警方積極偵辦,醫藥費不知如何籌措,故家屬得知警方能於短時間內偵破,激動握住女警雙手表達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