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警發還拾得鑰匙,失主領回笑開懷

記者莊爵聰/高雄報導

小港分局大林派出所警員林延諭擔服107年10月28日16至18時備勤勤務,於下午17時50分許一名男子來所報案,稱在小港區鳳林路與中心路口路邊拾得1串鑰匙,由於掛有疑似電動門之遙控器,心想失主定相當著急,遂前來派出所委由警方發還,林員接收後依規定受理登記。同日晚上23時55分許,一名李姓婦人(49年次,居小港區龍興路)來所報稱其遺失鑰匙,應是遺落於鳳林路與中心路口,巡佐吳聲政立即憶起傍晚民眾拾得之鑰匙,然吳巡佐行事謹慎,先行詢問鑰匙有無特徵,李小姐旋即拿出一枚電動門遙控器,稱遺失之鑰匙上掛有同款之遙款器,經確認其即為失主本人後,便由巡佐吳聲政將鑰匙發還,李民見鑰匙順利找回開心得合不攏嘴,直呼:「還好順利找回來,不然還得花錢重新設定遙控器!謝謝警察先生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