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投資誘因 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完成審定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
經濟部業10月4日召開106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躉購費率除陸域大型風電、川流式水力、生質能及廢棄物發電維持聽證會公告之費率外,太陽光電調升約1.29%,費率加成後水準將與105年度相當。
經濟部能源局發言人陳玲慧副局長表示,106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第3次會議由經濟部政務次長沈榮津主持召開,會中邀請各公協會及業者代表進行意見陳述,並就9月20日舉辦「106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聽證會」之各界意見進行討論,完成審定「106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經濟部後續將依「行政程序法」辦理預告及公告相關作業。
 陳玲慧說,太陽光電部分,參酌業者意見,並觀察國際模組價格變化及需求趨勢,經審定委員充分討論後,決議建議106年度太陽光電不採行競標機制,期初設置成本不依國際預估成本降幅調整,躉購費率將相較聽證會公告之數值提高約1.29%,同時為鼓勵國內設置案採用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決議費率加成由5%提升至6%,費率加成後水準將與105年度相當。
陳玲慧指出,陸域小型風電及離岸風電部分,參酌業者於聽證會提供之意見及資料,決議調整費率計算參數,躉購費率相較聽證會公告數值分別提高5.22%及1.00%。地熱發電部分,則考量國內尚無實際商轉案例,為鼓勵業者投入,決議維持105年度躉購費率。
經濟部105年10月4日召開106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第3次會議,經會議討論後,躉購費率除陸域大型風電、川流式水力、生質能及廢棄物發電維持聽證會公告之費率外,其他包含太陽光電、陸域小型風電、離岸風電及地熱發電,則皆較聽證會公告數值調升,其中太陽光電調升約1.29%,另為鼓勵國內設置案採用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給予費率加成6%,費率加成後水準將與105年度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