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申請自動調查105年電力備轉容量率偏低 相關單位有無違失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

為深入瞭解電力備轉容量率偏低,險造成限電之窘境,監委包宗和、李月德及陳慶財已申請自動調查,將釐清相關單位有無違失。

監委包宗和等指出,核能四廠投資成本近新臺幣3千億元,預定發電量達270萬千瓦,惟因輿論反對而被迫封存,耗費鉅資卻未能發揮效益,我國旋即於105年度多次發生電力備轉容量率低於10%之情形(代表供電吃緊),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公司資產顯有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時,董事會應即聲請宣告破產,而依據台電公司104年度財務報告顯示,該公司截至104年底為止,股東權益淨額僅2,526億餘元,核四之相關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帳列金額則為2,836億餘元,高於股東權益淨額,倘核四廠長期不使用,完全無法賺取收益,台電公司將其相關資產全數認列損失,恐使該公司股東權益轉為負數,而面臨破產危機,將嚴重衝擊我國經濟發展及民生用電。

針對鄰國日本因大地震引發之海嘯,造成福島核能電廠爐心熔毀事故,引起我國社會對於核電安全之疑慮,行政院因而於104年4月24日宣布,台電公司核四廠將封存不運轉,惟105年卻多次發生電力備轉容量率偏低,險造成限電之窘境,對此,監察院除高度關注外,監察委員包宗和、李月德及陳慶財提出申請自動調查,並表示,為釐清相關機關有無妥為規劃核四廠之替代能源,以及核四封存對於台電公司之財務影響,以保障國人權益,維護供電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