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區監理所冬啟程所長表示,105年度已聯合稽查251輛車,有22輛車因違規遭舉發。其中超載5件,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9000元罰鍰,並責令改正;改裝座椅10件,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元~9600元罰鍰,並責令檢驗,逾期6 個月以上未參加檢驗者註銷車輛牌照;呼籲業者勿存僥倖心態,並請家長留意接送車輛狀況,維護學童乘車安全。
冬所長提醒,幼教機構接送學童時,均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之規定,讓學童搭乘安全、家長安心,高雄市區監理所除2月16日於高雄市楠梓國小稽查外,每月均至少安排8班次對高雄市轄內國小學童接送車執行聯合稽查;另民眾若發現學童所乘坐接送車有超載不當的駕駛行為或擅自改(加)裝座椅情形,可向高雄市區監理所或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反映(高雄市區監理所電話:07-3631040、高雄市教育局電話:07-7995678轉3069、3093),將依規定查處,以共同維護學童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