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考試委員陳慈陽3月1日到任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
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考試委員陳慈陽經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通過後,於3月1日到任,新保訓會主委郭芳煜於3月2日辦理交接到任。
新任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及考試委員陳慈陽,經總統分別於105年12月26日及106年2月9日提名,並於2月24日獲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通過,3月1日總統任命,兩人任期均自中華民國106年3月1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止。
新任副院長李逸洋就任後,依法兼任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同時考試院3月2日上午辦理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等2會主任委員交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由卸任主任委員李逸洋將印信交給新任主任委員郭芳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則由卸任兼代主任委員李繼玄秘書長將印信交給新任主任委員李逸洋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