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調查 屛東縣枋寮鄉有毒事業廢棄物未合法堆置/ 中華新聞報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
領有桃園縣核發印刷電路板處理許可之三家事業廢棄物處理業者毅川、中德、樺欣收受應申報流向之資源化產品「玻璃纖維樹脂粉」,流向位於屏東枋寮鄉的鍇霖土資場堆置,監委蔡崇義、王幼玲、田秋堇甚為重視,將深入調查。
 
監委蔡崇義、王幼玲、田秋堇表示,領有桃園縣(現改為院轄市)核發印刷電路板處理許可之三家事業廢棄物處理業者:毅川、中德、樺欣,收受應申報流向之資源化產品「玻璃纖維樹脂粉」,流向位於屏東枋寮鄉的鍇霖土資場堆置,監察院於109年9月26日前往鍇霖公司實地履勘,並出動無人機進行區域拍攝,惟未見該公司有任何再利用設施及成品,且業者也提不出製成再利用產品的任何銷售資料。
 
蔡崇義、王幼玲、田秋堇指出,據報載,環保團體對於鍇霖公司堆置之廢棄物進行採樣,發現含有違法之重金屬,惟案經檢察官偵辦結果,以未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而不起訴處分。相關採樣方式及認定標準為何?是否有刑事訴訟法第260條再起訴之新事證?經濟部工業局發給鍇霖公司再利用執照,致使該公司可以就地合法堆置廢棄物,依據為何?另發現該公司在他處魚塭上有新建物,旁有廢棄物堆置成丘,此廢棄物是否係挖掘魚塭所堆置或有其他來源?相關環保單位對於上開堆置廢棄物之行為,有無適當處置?因未見相關單位有何合理說明,將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