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少年隊員警得知少年阿成因妨害秩序等案件為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發布協尋,經分析研判其出沒相關地點,因而得以順利尋獲。少年阿成因先前傷害案為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裁定訓誡併假日輔導,為列冊輔導監督之曝險少年,為免阿成一錯再錯,警方對其輔導不遺餘力,所以員警對於其交友狀況及興趣等有相當程度的認識。當警方表明來意時,阿成表示,當時因為講義氣而陪同友人前往集體鬥毆現場圍觀、吆喝,但不清楚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現為警方查獲後,將坦然面對過去自己所鑄成的錯誤,也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期許自己有一個新的未來。少年警察隊隊長王春生表示,刑法妨害秩序罪相關規定,聚眾鬥毆在場助勢罪之構成要件,係於不特定多數人間或特定多數人間之聚眾鬥毆場合,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之人,實施精神幫助等非屬參與鬥毆之助勢行為,不論助勢行為是否確實有助於聚眾鬥毆之進行,即已符合客觀構成要件,是以呼籲青少年朋友不要盲從,最好的方式就是遠離是非之人、遠離是非之地。另協尋少年不僅為社會問題,也易生少年犯罪及被害問題,將持續督促所屬加強少年協尋勤務。期為人父母者多關心子女及其交友狀況,進而增進良好親子互動及維持和諧融洽的家庭關係,適時拉近親屬間與青少年孩子的距離,避免少年因故與家人疏遠,進而離家出走或誤入歧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