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發生時間:110年11月9日
2、 發生地點:高雄市鼓山區
3、 扣案證物:毒品咖啡包200包、K他命8包(總毛重44.97公克)、乾燥大麻花1小包、搖頭丸1粒、K菸1支、果汁粉3包、攪拌器1組、封口機1台、夾鏈袋1批、咖啡包外包裝2批、K盤4組、電子磅秤4台、子彈1顆、點鈔機1台、新臺幣1800元、手機3支等
4、 查獲人犯:蘇○○、陳○○、林○○
5、 破獲單位: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12分隊)
6、 案情摘要: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12分隊)日前接獲通報,蘇姓犯嫌遭保大特勤中隊查獲持有大量毒品咖啡包,從事販毒牟利,認定犯行重大,即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與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毒品查緝中心共組專案小組偵辦,經多日跟監、埋伏,見時機成熟,於110年10月19日發動第一波搜索,查獲蘇姓犯嫌到案,查扣「毒品咖啡包100包及K他命3包(總毛重2.97公克)」等證物,復經專案小組持續擴大偵辦,查知蘇姓犯嫌之毒品上游真實身分,復於11月9日發動第二波搜索,並將陳嫌及林嫌等2人拘提逮捕到案,查扣「毒品咖啡包100包、K他命5包(總毛重42公克)、乾燥大麻花1小包、搖頭丸1粒、K菸1支、果汁粉3包、攪拌器1組、封口機1台、夾鏈袋1批、咖啡包外包裝2批、K盤4組、電子磅秤4台、子彈1顆、點鈔機1台、新臺幣1800元、手機3支」等證物。
蘇姓犯嫌係於日前攜帶毒品咖啡包駕車外出,欲進行毒品交易,因形跡可疑遭保大特勤中隊巡邏警網攔查,當場查獲蘇嫌持有毒品咖啡包100餘包,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12分隊)接獲通報追緝,結合毒品查緝中心情資整合,藉由毒品犯罪大數據資料庫分析彙整後,發現蘇嫌係利用網路販賣毒品,且遭警方攔查後仍不知悔改,繼續從事販毒工作,向其上游藥頭取得毒品咖啡包,並依照藥頭指示前往交易毒品,案經專案小組多日跟監、埋伏,掌握陳嫌、林嫌等2人販毒事證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核准,前往藏匿處所執行搜索,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
吸食毒品不僅危害身體健康,恐延伸出更多不法犯罪行為,販賣毒品之藥頭更是這些危害之源頭,對於毒品斷根之任務,警方更是責無旁貸!警方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好奇而碰觸毒品,除將持續強力執法外,也有賴民眾一旦發現毒品或其他相關犯罪情事能勇敢舉發,運用無窮民力,警民共同維護社會治安,遠離毒品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