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監理站鄭站長及服務團隊向受災民眾說明,只要持有村里長、或警察局派出所、或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證明,辦理「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及「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均可展延至風災過後半年內辦理。
車輛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所須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風災前一日止;如果車輛因風災受損須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之,但須於風災後半年內提出申請。
另,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風災受損,必須修護才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可從災害發生日起半年內,檢具監理機關核發的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的使用牌照稅。
此外,該站並於活動現場受理「老舊機車切結報廢」及「75歲以上駕駛人認知機能檢測」等多項趨前服務,用心關懷的態度,讓鄉民紛紛豎起大拇指喊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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