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通過驗光人員高普考試規則與特種考試規則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

考試院13日院會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說明指出,為配合驗光人員法於105年1月6日制定公布施行,考選部於同年1月26日、3月25日及5月4日邀集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全國院校視光系、科、相關學會、商業公會、職業工會等機關團體代表召開3次研商會議,訂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明訂本2項考試之辦理期限、考試方式、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與及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