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新規定,千萬不要跟荷包過不去!

生活中心報導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新規定,自111年11月30日正式上路,以往強制險僅著重於汽、機車,現將「微型電動二輪車」亦納入投保強制險行列!微電車如有違反則處新臺幣750元至1,500元罰緩。


另配合強制險修法,不再以攔檢稽查舉發為限,將擴及如有違反交通法規被科技執法設備拍到超速、闖紅燈、違規停車等逕行舉發案件,電腦系統將同步查核是否有投保強制險,經查證未投保事實,將併同舉發違反強制險。最重要,本次修法提高未投保強制險肇事者加重其罰鍰,提高至新臺幣9,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如逾期應到案日者裁處新臺幣1萬2,000元至3萬2,000元罰鍰。 


高雄市區監理所劉育麟所長籲請所有強制險之投保義務人,共同支持強制險,依規定按時投保且不中斷,以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之損失能迅速獲得基本補償。期用路人共同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達到行車最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