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姬颱風受災民眾 汽燃費可延明年3月26日前繳納

梅姬颱風肆虐台灣,造成嚴重災情,受災民眾汽燃費繳納將可延後至明年3月26日前辦理。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為照顧災民權益,公路總局公布九二七梅姬颱風風災受災民眾辦理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受災民眾只要持村里長或警察局派出所或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證明等,同時檢附身分證、臨時身分證、駕駛執照,向監理機關申辦相關監理業務,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得展延至106年3月26日止。
   因風災導致車輛受損,受災車主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105年9月26日止;辦理汽車修護者,可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按照修車日數減免汽車燃料使用費。
   高市所所長冬啓程再次提醒受災民眾,上述各項減免須於106年3月26日前提出申請,對於相關措施如有疑問,歡迎洽詢高雄市區監理所,電話:(07)3613161分機232、233、23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