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苓雅分局凱旋路派出所警員洪承正、王雅琪於106年7月19日14至16時擔服巡邏勤務,遇到一名民眾於文化中心廣場運動拾獲榮民證一張,恰巧遇巡邏員警經過,遂交給警方處理。
警員洪承正利用警政系統查詢該榮民證之榮民姓陳(70歲),居住在轄區內的林泉街上,決定親自將榮民證送返給主人。陳姓榮民見到警方前來還驚慌以為發生了什麼事情,經過警方說明得知警方是特地前來將自己所遺失的榮民證歸還,感到相當驚喜。
陳姓榮民向警方表示其榮民證於早上在文化中心散步時不見了,以為再也找不回來了,所以相當失落,因為那可是身為榮民榮耀的證明啊,幸得警方尋獲,真的是萬分感謝警方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