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05年8月2日6時50分,前金區河南二路129號前,鄭姓駕駛人(女、46年次)駕駛普通重型機車沿河南二路西往東方向行駛時,不明原因偏向左方行駛,自撞安全島路緣後與路樹碰撞,機車騎士雖立刻送醫急救,經搶救無效宣告不治。
查本市106年上半年計發生自撞A1類事故11件、死亡11人。與去年同期發生自撞A1類事故13件、死亡16人,發生減少2件,死亡減少5人。A2類事故發生2472件、受傷2760人。與去年同期A2類事故2273件、受傷2513人相比,發生增加199件,受傷增加247人,駕駛汽機車自撞致死案件雖減少,但致傷案件不論在發生件數及受傷人數上皆有增加趨勢。發生時段以18-20時發生294件最多,16-18時發生288件次之,發生地點則以路段1683件居多,佔68.1%,路口789件。研判自撞事故易發生於下午時段之路段,此時正逢下班尖峰時段,道路上車輛密度高,駕駛人之注意力較容易遭他車之行向分心,應更加專注於自身駕駛之穩定。
自撞事故大部分發生的原因為駕駛人疏忽大意所致,與交通法規之違反較無相關,但由於自撞事故發生時車輛多在駕駛人無神及高速行駛狀態,若與堅硬之物體發生碰撞,對人體的傷害可能不比一般車輛碰撞之傷害低。值得注意的是,自撞事故案件因只有一方當事人,是無法由強制險進行交叉理賠的,除非當事人有事先投保「駕駛人傷害險」,否則一切財產損害及醫療費用也只能自己承擔。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除提醒各位駕駛人緊握方向盤小心駕駛外,騎乘機車務必依法戴安全帽,雨天行駛道路更應注意路況,以避免難以預測的意外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