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06年08月03日下午15時30分許,一輛計程車停於三民二分局民族派出所的門口,不顧當時傾盆大雨,抱著一只黑色行李箱及手提袋跑進來,稱他的乘客將物品遺留在車上,希望警方能代為發還。
備勤警員洪嘉琪、值班警員陳繹翔立即上前了解情況,司機稱該乘客於長庚醫院下車後將行李遺留在車上,而警員在手提袋內發現一張遺留之機票,藉此得知婦人姓名和搭乘班機的航空公司,於是向航空公司請求協助,可否提供婦人當時訂票時所留之電話,但因航空公司所提供之電話號碼有誤,無法順利聯繫失主,所幸司機稱當時有與該名乘客閒聊,得知乘客為民國42年次、居住在台東,備勤警員洪嘉琪透過相關線索,成功查詢出婦人姓蔡(42年次)的身分資料,再嘗試多方,總算連絡上其丈夫,並委託其代為通知聯繫。
不久後,見蔡姓婦人搭乘計程車前來領取,詢問之下才得知婦人因急著至長庚就醫,倉促之下竟忘了自己的隨身行李,幸好遇見熱心的計程車司機將行李送至派出所,以及警員們的積極協助和通知聯絡,才能順利找回,對警方的協助感到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