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納骨塔管理費子法 強化保全與災後修護機制 劉世芳:保障消費者權益

圖/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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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殯葬管理制度新制實施需求,內政部今(1)日部務會報通過《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專戶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及《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配合2022年(112年)公布的《殯葬管理條例》同步施行。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此次修法重點在於強化設施安全保障與災後修護資源運用,提升管理透明度與永續經營,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

劉世芳指出,配套子法重點包括:納入設施建築物須投保火災及地震保險,相關保費可由「日常支出」專戶支應;若因天然災害導致設施損壞,則可由「急難支出」專戶支應修繕與善後費用。此舉除使管理費用途更具明確性,也有助於建立私立公墓與納骨塔設施的長期經營與保全機制。

根據內政部說明,2022年12月27日修正公布的《殯葬管理條例》明定,業者應將收取之管理費分別設立「日常支出」及「急難支出」兩專戶,嚴格落實專款專用原則。原本以提撥經營管理基金方式儲備災害因應資金,未來則由「急難支出」專戶機制取代,更具制度彈性與管理效率。

為協助在新法施行前五年未足額提撥2%經營管理基金之業者順利轉軌,內政部也訂定三年期分期補提撥方案,針對有財務困難者提供申請資格及審查機制,協助其重整財務,穩定經營運作。

此次修正的《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專戶管理辦法》,亦明確規範業者若因破產、解散或管理失當等原因導致無法履行管理責任時,管理費專戶應如何進行移轉、代管與承接轉存程序,確保設施持續運作不中斷。

此外,《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的部分修正條文,亦針對補提撥基金所需條件與審核流程做出明確規範,增強法制可行性與執行力。內政部強調,相關子法均為殯葬管理條例之配套規定,未來將與母法同步實施,待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後正式上路。

內政部表示,修法的核心精神在於保障納骨設施使用人及家屬的合法權益,同時促進殯葬產業健康經營,提升服務品質與社會信任。未來也將持續檢討制度,強化公共監理功能,朝向專業化與永續化管理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