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安眠藥開車停路中 暖警人車送回家

(本報訊)高雄市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警員吳逸群、許紋庭於106年8月18日0至2時擔服巡邏勤務,於1時25分許行經五福一路與和平一路口時,發現一部銀色自小客車不明原因停於路口正中央,當時正值深夜,但該車卻停在路中央一動也不動,天色昏暗十分危險。
    警方發現後立即打開巡邏車警示燈及警報器引導該車至道路安全處,之後並下車盤查該車駕駛身份及何原因將車輛停放於路口中央,經查該駕駛姓林(男、48年次),林姓駕駛表示其出門前有吃安眠藥的情事,故精神狀態不穩,才會將車輛停於路口中央休息。
    警方對林男實施酒精檢測亦無酒精反應,警方擔心林男無法安全駕駛車輛返回家中,故經林男同意後,由許員代駕林男車輛,吳員駕駛巡邏車載著林男跟在該車後方護送平安返家,警方告誡吳男服用安眠藥後不要駕駛車輛,避免發生危險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