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維法》修正三讀通過 加重黃牛票、噪音、跟追等行為處罰 強化民眾安全與安寧生活保障

圖/內政部

地方中心

立法院今(27)日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法重點聚焦於加重針對黃牛票、生活噪音及跟追行為的處罰,旨在回應社會民眾對於生活品質與人身安全日益重視的訴求,並提升法制完整性與執法效能。未來警察機關將配合修法精神,加強執行力道,保障公共秩序與民眾權益。

此次修法重點如下:

一、第9條用語修正:將舊有「瘖啞人」詞彙,修正為「未滿七歲即有聽覺且語言障礙者」,以符合現代人權價值與身心障礙者保障精神。

二、加重黃牛票處罰:針對非供自用而轉售運輸票或娛樂票券圖利行為,罰鍰自現行1萬8千元提高至3萬元,期透過嚴懲遏止黃牛歪風,還原市場公平。

三、強化噪音防治罰則:針對夜間喧嘩、製造噪音且屢勸不聽者,罰鍰上限從6千元提高至1萬元,守護市民安寧生活。

四、跟追行為加重處罰:因應跟追行為帶來的潛在危害,若不適用性騷擾或跟騷法規範,仍可依《社維法》第89條裁罰,罰鍰上限從3千元提升至3萬元,展現對個人隱私與自由的重視。

內政部強調,除了《社維法》本次修法外,其他涉及票券管理之主管機關,亦應檢討現行專法規範,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等,推動源頭管制與處罰並行,有效遏止黃牛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