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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將自7月1日正式開徵,旗山監理站表示,相關繳費通知書將於近日陸續寄送至車主手中。繳費期限至7月31日止,提醒民眾收到通知後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繳納,以免因逾期而遭裁罰、增加額外負擔。
旗山監理站指出,為提供更便利的繳費選擇,民眾可依需求透過以下多元管道辦理繳費:
一、臨櫃繳納:持通知書至各大金融機構、郵局、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或駐各區監理所、監理站代收公庫辦理繳納。
二、電話語音轉帳:撥打語音專線412-1366或41-1366,服務代碼輸入169#,可透過金融活期帳戶或信用卡完成繳費。
三、網路及行動裝置繳納:透過交通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監理服務APP、「嗶嗶繳」、「一卡通Money」、「橘子支付」、銀行公會「e-Bill全國繳費網」(https://ebill.ba.org.tw/)等平台,即可線上完成轉帳繳納。
四、金融帳戶約定扣款:限於牌照未吊銷或註銷者辦理,可預約帳戶自動扣款方式繳納費用。
旗山監理站提醒,若車主未收到繳費通知書,應主動聯繫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補發,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APP及超商多媒體設備查詢並完成繳納。此外,車輛若老舊不堪使用,建議盡速辦理報廢手續,以避免不必要的費用持續產生,保障自身權益並節省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