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新制7/1上路!管理費設12%下限、使用權正名「非永久」 內政部:保障更完善

圖/內政部

地方中心

針對外界對殯葬管理新制的疑慮,內政部今(16)日澄清,7月1日上路的《殯葬管理條例》新制,包括管理費至少12%專款專用、「永久使用權」正名為「非定期使用權」等修正,均經消保團體參與討論,並獲行政院核定,目的在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同時維持殯葬設施永續經營。

管理費設12%下限 確保專款專用
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說明,現行規定業者須提撥至少10%價金作為管理費,新制則整合管理費與地方政府2%殯葬基金,總比例提升至12%。此調整源自立法委員提案,考量現行實務平均提撥11.8%,新制僅微幅調升,避免市場衝擊,同時確保管理費專戶資金充足,維護設施長期運作。

「永久使用權」改「非定期」 契約權益不變
針對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修正,新制將「永久使用權」改為「非定期使用權」。內政部強調,此修正僅反映「建築物有物理年限」的現實,實際權益與現行制相同,契約仍須明定「最少使用年限」,且設施自然損毀前均可使用,對消費者無新增不確定性。

塔位轉讓規則未變 專屬權益受保障
部分人士憂心新制限制塔位轉讓,內政部澄清,無論現行或新制,購買人取得指定「樓區排層號」後即享專屬使用權,轉讓程序明訂於定型化契約第18點,不影響權利移轉。新制僅規範業者不得因客戶指定位置後任意終止契約,避免消費糾紛。

內政部重申,新制自112年12月公布後,歷經1年6個月與消保團體、業者協商,相關子法已完備。宗教及禮制司強調:「新制在最小衝擊下提升管理透明度,對消費者權益保障更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