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條例》三讀通過!臺灣打造海洋新國力

圖:海委會管碧玲主委與民進黨團柯建銘總召共同見證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三讀歷史時刻(圖/海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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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6月17日三讀通過《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落實賴清德總統於就職時提出的「探索海洋」產業發展願景,強化臺灣在海洋科技與船舶研究領域的布局。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表示,感謝行政院與立法院朝野立委的支持,使條例順利通過,為我國海洋產業與科技研究邁出關鍵一步。

管碧玲指出,條例通過後,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得以正式運作,並同步推動國家船模實驗室與海洋基礎資料調查船計畫。她強調,未來除將啟動專業人力招募外,也能加速核心設備籌建與專業訓練,預期對提升船舶設計能量、擴大海域調查能力與強化我國海洋產業國際競爭力具重要意義。

海洋委員會自111年起推動「國家船模實驗室多功能水槽建置計畫」,於高雄興達港興建全國首座大型船模實驗設施,包含耐海性能水槽(80公尺×40公尺×5.5公尺)、迴旋臂水槽(直徑60公尺×5.5公尺),並配置先進造波、造風系統與各項精密儀器設備。目前已完成設計與開工,預計116年完成主體建物、117年展開設備校正與試運轉。

另針對全海域基礎調查與氣候研究需求,國家海洋研究院亦啟動「海洋基礎資料調查船興建計畫」,將建置100噸級、300噸級與4,000噸級等3艘調查船,配備多音束回聲聲納、三頻魚探儀、深海ROV等尖端裝備,廣泛應用於海洋物理、生態、底質與水文等研究。目前前兩艘調查船已於113年動工,預計116年交船,4,000噸級調查船則預定今年底完成招標,118年完工。

管碧玲強調,船模與調查船作業高度專業,需具備科儀系統整合、實驗設計與資料分析能力,現行公務體系難以吸引對應人才,故透過行政法人機制設立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導入企業化與專業化經營模式,吸納並留任優秀人才,促進跨國合作與學術交流,強化施政效率與海洋研究實力。

國家海洋研究院院長陳璋玲指出,臺灣作為海洋國家,需具備自主進行海洋環境調查與資源監測的能力。船模試驗則是提升造船設計與技術能量的關鍵,未來國家船模實驗室將成為國艦國造及民間造船的重要後盾。透過行政法人正式運作,可厚植臺灣在海洋治理與科技研發上的實力,為國家安全與永續發展提供關鍵支撐。

▲國家船模實驗室示意圖

▲海洋基礎資料調查船示意圖

▲海委會與國海院共同迎接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