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區光電案擴張違法整地 高市府下令終止開發復原地貌

圖說:林欽榮副市長率專案小組17日會同水土保持技師至大樹區和山光電發電設施現場勘查,要求光電業者即刻恢復植生強化防洪。(圖/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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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針對大樹區和山光電發電設施開發案,經多次監督發現重大違規行為,市府於(17)日由副市長林欽榮率領專案小組,會同水土保持技師赴現場勘查後,確認業者不僅侵入不可開發區,且造成大面積地表裸露與水土流失,違反水土保持法規定,市府第七度裁罰,累計罰鍰達108萬元,並已將案件移送地檢署偵辦,嚴正要求能源署撤銷許可並終止該案開發。

林欽榮副市長指出,和山光電公司未依核准開發計畫執行,違規於不可開發區施工,且整地過程未維持自然地貌,未設置綠帶緩衝區,導致大規模裸露地表,加劇水土流失風險。專案小組實地會勘後認定業者嚴重違反核定之水土保持計畫,市府將依《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廢止其水保計畫施工許可證,並責令即刻恢復植生、施作滯洪及沉砂設施。

此外,市府水利局多次查核發現基地滯洪沉砂池不具防洪效能,要求限期改善卻未落實,導致土砂外流,對周邊環境與民眾安全造成威脅,市府已報請能源署廢止籌設計畫書,並建議內政部廢止開發計畫,恢復土地原使用狀態。

高雄市政府強調,已於今年5月下達停工命令,未來將持續監督業者善後,確保地區水土保持與公共安全。對於類似重大環境違規案件,市府將秉持零容忍原則嚴格執法,守護市民生命財產與自然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