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新聞
為防杜中國大陸商品藉道台灣自由貿易港區違規轉運至美國,規避美方加徵關稅或其他貿易制裁,財政部關務署近日強化查核作業,並警告自由貿易港區業者,倘涉不法偽冒產地轉運行為,將依《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裁處新臺幣30萬元之最高罰鍰。
關務署指出,中國部分廠商企圖藉由自由貿易港區之轉口便利,將中國製商品偽冒為臺灣製造後出口至美國,意圖規避美國對中貨品所加徵的「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此舉將嚴重損及我國在國際間的商業信譽與整體產業利益。
配合經濟部相關規定,自114年5月7日起,所有輸往美國的臺灣產製貨品,出口人須於出口報單申報時,檢附「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並於報單之「主管機關指定代號」欄位填列「YT」,明確標示為臺灣產製,以維護臺灣整體貿易秩序。
關務署強調,任何以他國貨品冒充台製品轉運輸美的行為,不僅損害國家貿易聲譽,也恐引發美國對臺政策收緊,影響整體出口環境與企業利益。對於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如涉及違規轉運,除依法開罰外,亦將視情節通知主管機關採取進一步管理措施。
財政部關務署呼籲,自由貿易港區各營運事業應落實正確產地申報義務,遵守相關報關與貿易規範,以確保自身營運權益,避免誤踩紅線而遭受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