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環聯手掃蕩環境犯罪 集團掏空農地回填廢棄物 桃檢起訴11人與4家公司

圖: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搜索開挖農地(圖/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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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集團假借整地名義,非法掏空農地、回填廢棄物圖利,嚴重破壞環境與國土安全。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桃園地方檢察署、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共同組成之專案小組,歷經多次埋伏、搜索與查扣行動,成功偵破此起重大農地污染案,並於114年3月同步開挖3處農地查獲證據。桃園地檢署已依法起訴11名嫌犯與4家涉案公司法人,展現政府打擊環境犯罪的堅定決心。

專案小組查明,本案主嫌吳姓男子與清除業者勾結,以親友名義購買農地,並將土地抵押貸款換取現金後,再將原生土石挖出販售,掏空深度竟達7公尺,形成大規模「天坑」。隨後回填營建混合物與營建剩餘土石,企圖掩人耳目謀取暴利。

執法單位經縝密蒐證與夜間埋伏,掌握清除車輛動向,在嫌犯將廢棄物傾倒後返回停車處時展開行動,成功查扣15輛清除車輛。隨後於現場農地開挖調查,發現地層中混雜廢鋼筋、廢木材、廢塑膠等大量營建廢棄物,證據確鑿。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指出,這類營建混合物非法回填行為不僅破壞農地地力,更危及土壤與地下水安全,嚴重影響整體生態與農業環境。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涉案者將面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新臺幣1,500萬元罰金。

環管署重申,政府對破壞環境與非法棄置廢棄物行為絕不寬貸,將持續結合檢警環三方聯手打擊犯罪鏈,並運用科技監控手段,強化稽查能量。同時呼籲,土地所有權人如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也將面臨同條法規的刑責,不得輕忽法律後果。

註:「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廢棄物清除車輛查扣清點

▲夜間執行清除車輛查扣共15輛

▲農地遭挖取原生土石後產生天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