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保育署修正漂流木撿拾規定 開放範圍與方式更具彈性與便利性

圖/農業部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因應113年康芮等多次颱風導致漂流木大量堆積情形,農業部林業保育署於114年7月29日修正發布「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本次修法延續「原則准許、例外禁止」的核心精神,並從三大方向進行放寬調整:優化自由撿拾期間、放寬可撿拾木材範圍與搬運方式,並允許現場裁切,實質改善民眾清理漂流木之操作困難。

林業保育署呼籲民眾,在撿拾漂流木前應詳閱當地縣市政府公告,並確實遵守相關規定與禁令,確保撿拾行為合法、安全與合宜。

撿拾期間更具彈性 遇豪雨得即時終止

新制明訂,自各縣市政府公告指定撿拾起始日起,至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再次發布陸上颱風警報為止,民眾可於公告區域內自由撿拾漂流木。但若於撿拾期間內發生豪雨特報等極端氣候預警,地方政府可視安全需求緊急終止自由撿拾,以降低民眾風險。

放寬撿拾規格與搬運方式 增加作業便利性

此次修正,取消過往原木尺寸限制,民眾可撿拾經屬地機關認定「不具標售價值」之所有漂流木,不再受限於單支長度2公尺與末徑小於20公分、重量小於50公斤的標準。

此外,雖持續禁止使用機具直接進入野溪或河川搬運漂流木,但允許在水利法許可情況下,民眾可於河川區域內使用小型自用車輛,行駛於水防道路、便橋與越堤道路等特定道路載運漂流木,兼顧效率與水域安全。

裁切工具開放使用 加速搬運與清理效率

林業保育署也考量實務上漂流木規格多變且體積龐大,修正內容首度明確允許民眾於合法自由撿拾期間,使用鏈鋸等工具進行裁切,以利現場搬運與載運。

此項措施不僅可提升民眾清理效能,也有助於減少未處理大型木材殘留,進一步避免潛在公共安全與環境風險。

通盤檢討流程 攜手民眾共建高效清理模式

林業保育署強調,本次修正是根據歷年實務執行困難進行通盤檢討,目的在於簡化作業流程,引導民眾參與災後清理工作,並兼顧國有財產管理原則與社會需求,期能建立更具韌性與效率的災後應變模式。

國有林區域未開放 自行撿拾恐觸法

林業保育署特別提醒,開放撿拾之地點皆不包含國有林區域。依據《森林法》規定,國有林區域之溪流與河川內漂流木(或漂流竹)屬國有財產,並未納入自由撿拾範圍,民眾切勿擅自撿拾,以免觸犯法律。

▲圖/農業部

▲圖/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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