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警員蔡昌憲、葉志南於106年8月30日20至22時擔服備勤勤務,20時30分許時遇到一名女子緊急跑來派出所報案表示需要警方協助。
經了解,該名盧姓女子與朋友自中山、青年路口招攬計程車,並於三多三路SOGO百貨對面下車用餐,由於下車時因太過匆忙,導致將隨身攜帶的筆電遺留在計程車上,又因沒記住計程車車牌及車型,著急的不知該如何是好,只好請求警方協助。
蔡等二員知悉後,立即調閱盧女所搭乘計程車行經路口監視器,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經比對多數車號後,終於找到當時載盧女的周姓計程車運將,並於該運將後座內尋回遺失之筆電。
盧女表示筆電裡的資料對她來說十分重要,因此跑遍周遭的派出所詢問,對於成功路派出所員警迅速幫她找回筆電之高效率頻頻讚賞,也對警方之幫忙萬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