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高雄市政府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近期外界對國賓飯店危老重建案的質疑聲浪,高雄市政府工務局3日嚴正聲明,本案各項程序均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相關法規辦理,拆除許可已於114年6月30日依法核發,審查過程合法、無不當或疏失。
工務局表示,國賓飯店危老重建案歷經三次耐震初評。首次於民國109年由業者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委託高雄市建築師公會辦理,R值為26.87分;第二次為申請危老重建所需,由業者於民國111年委託台北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初評,R值達52.45分,超過法定45分標準,符合申請門檻。
鑒於初評結果落差,市府為求審慎,再主動委託台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辦理第三次耐震初評,R值為53.08分,確認本案具危老重建資格。技師公會進一步指出,由於建築物具有「中間軟弱層」的特殊結構行為,應以四樓為基準層進行耐震分析;外界以一樓為基準層計算R值27.25的說法,並不符合專業評估邏輯與依據。
市府工務局進一步說明,已依《建築法》審查通過後核發拆除許可,開發單位須於施工前依法設置圍籬、完成安全衛生設施,並提交拆除施工計畫審議通過後方可動工。針對民間要求召開說明會之訴求,市府環保局表示,將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要求開發單位於拆除工程及後續土建工程前,分別召開兩場說明會,保障民眾知情權。
針對部分人士認為環評尚在訴願程序中不應核發拆除處分,工務局強調,依《行政程序法》第110條及《訴願法》第93條規定,在主管機關未做成撤銷處分、也無法院准予暫時處分的情況下,環評結論具法律效力,核發拆除許可無違法問題。
對於愛河週邊地質風險的關注,工務局已要求開發單位實施地質調查並採取安全措施,確保施工不影響鄰近居民與公共安全。工務局重申,市府秉持依法行政、公開透明原則,將持續監督開發單位合規施工,保障市民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