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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公職人員法令認知,落實陽光法案精神與清廉行政理念,新竹縣政府今(4)日與監察院合作舉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專題宣導說明會」,期望透過條文釋義與實務案例分析,避免各級機關公務同仁因誤解法令而誤觸裁罰,進而深化民眾對政府廉能的信任。
本次說明會由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資深專員劉維倫與調查員李欣育擔綱主講,分別以「身分關係之揭露與公開常見錯誤態樣」與「補助、交易限制」等重點條文為題,透過案例說明方式,讓參與者深入理解第14條相關規定。
會中提醒,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凡公職人員經手交易或補助行為,原則上不得與其「關係人」進行具對價之交易關係,此範圍涵蓋配偶、二親等內親屬及民代助理等,如有特例允許,亦須依規進行身分揭露與公開。
說明會邀請縣府本部及所屬機關、鄉鎮市公所承辦採購及補助業務的主管與承辦人員參與,與會人員反應熱烈,針對補助實務執行常見疑義踴躍提問,顯示基層對法令操作細節高度重視。
新竹縣政府政風處處長連心蘭表示,感謝監察院財產申報處提供專業法令協助與實例解析,有助於第一線承辦人員強化風險認知,預防不當利益輸送情形發生,並透過教育訓練建立廉潔、公正、透明的行政文化,進一步落實縣長楊文科「清廉施政」的理念。
連心蘭也強調,未來政風處將持續與監察院及其他中央機關合作,針對敏感業務領域加強宣導與輔導,提升縣府各機關同仁的法令正確性與行政效能,守護行政誠信,強化社會對政府廉政的信賴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