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刑事局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第六隊)、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歷時一年,成功偵破由楊姓、徐姓男子主導的詐欺洗錢集團。本案涉及假檢警詐騙手法,受害人數初步估計達20人,財損金額逾新臺幣1億元,警方共查緝41名嫌犯,查扣大量贓證物。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楊男(73年次,自稱竹○幫分子)與徐男(82年次)聯手成立洗錢水房,專為特定詐騙集團漂白贓款。他們與「假檢警」詐騙機房合作,由詐騙成員假冒健保局或電信業者,謊稱被害人健保卡遭盜刷、證件被冒用辦理門號或積欠費用,再轉接假檢警成員恐嚇其涉及刑案及洗錢。詐團進一步要求被害人每日以LINE向假檢察官、書記官報到,並以「監管財產」或「協助偵辦」為由,索取金融帳戶、提款卡、網銀帳密,甚至抵押房產。
詐團得手後,由徐男透過網路銀行層層轉移被害人存款,或派車手冒充書記官面交現金;楊男則以成立人頭公司增資方式將贓款偽裝為正常貨款,完成洗錢流程。
本案自113年5月首次專案行動起,警方陸續在新北市、桃園市、彰化縣及臺南市等地發動五波搜索與拘提行動,歷時逾一年,最終共查緝41人,查扣手機30支、平板電腦5部、筆電5臺、監視器1組、提款卡7張、存摺12本及文件1批等證物,全案依刑法加重詐欺罪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刑事警察局提醒,檢警不會以電話通知監管金融帳戶,更不會要求交付現金、存摺或房產。民眾如接獲可疑電話、語音或簡訊,應立即提高警覺,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避免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