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安全第一!颱風期間停班不得扣全勤或強迫補班

圖 : 楊柳颱風來襲-職安署籲加強作業安全-南部災區復建工程-尤應強化防災作為(圖/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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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氣象署(12)日上午發布中度颱風「楊柳」海上颱風警報,預估將為全臺各地帶來強風與豪雨。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醒,全國事業單位與勞工應提高防災警覺,尤其南部地區先前受丹納絲颱風與7月28日豪雨影響,風災與水災災後復建工程尚在進行中,更須加強安全防護措施。

職安署指出,颱風期間雇主應避免安排勞工從事外勤、戶外施工、維修與檢修等高風險工作;如確需外勤,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6條之2及「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要求,提供救生衣、安全帽、通訊設備及必要安全防護設施與交通工具,以保障勞工生命安全。

颱風前安全檢查重點

職安署提醒,颱風來臨前雇主須針對不同作業類型採取防範措施:

  • 鄰水、水上及易發生土石流地區:設置災害即時通報系統,建立撤離與救援程序。

  • 營造工程與廣告物:加固施工架、檢查架材與繫牆桿、固定圍籬;強風時暫拆帆布或廣告物以減少風壓倒塌風險;交通要道或捷運周邊工地須確保高處物料固定。

  • 塔吊作業:加強固定塔柱、停妥吊鉤與伸臂,放開旋轉煞車(須先確認安全),當風速達每秒16公尺以上時嚴禁使用塔吊。

  • 外送作業:颱風等天然災害停止上班期間,應全面停止外送服務,並採取必要防護措施。

災後作業高風險 須落實防護

颱風過後,河岸與海岸清理、道路修復、橋梁拆除及房屋修繕等屬高危險作業,須防範溺水、墜落、倒塌、缺氧、中毒與漏電等風險:

  • 河岸與海岸:設置防墜設施或要求著用救生衣,並設置救生設備與聯絡系統。

  • 道路修復:清除鬆動土石、設置擋土支撐,營建機械須由專人指揮並規劃安全路線。

  • 高處修繕與拆除:專人監督,由上而下拆除並使用安全帶、母索、安全網或防墜器具。

  • 工廠修護:屋頂作業須配戴安全帶與母索;潮濕環境使用電動工具時必須加裝漏電斷路器。

  • 局限空間:需通風換氣、檢測氧氣與有害物濃度,並提供防缺氧、中毒、感電及坍塌措施。

職安署強調,若雇主未依規定加強安全應變,致勞工於颱風期間發生職災,將依法查處。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安全為首要考量,如所在地或通勤路線轄區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勞工未出勤不得視為曠工或遲到,更不得強迫補班、扣全勤獎金或以事假處理。職安署呼籲,颱風期間應落實「事前防範、事中避險、事後檢查」,以確保勞工健康與生命安全,減少災害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