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至40歲癌友福音 生育保存一次補助最高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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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罹癌民眾保留未來生育的希望並減輕經濟負擔,衛生福利部將自114年9月1日起啟動「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初期針對具我國國籍、年齡介於18至40歲的乳癌或血液癌患者提供取卵或取精保存的補助,預估首年將有約600名癌友受惠。

衛福部指出,現代醫療技術進步,使許多癌症患者能在及早發現與治療後重返健康生活。然而,部分治療過程可能導致生育功能下降甚至喪失,因此鼓勵年輕癌友在治療前與醫療團隊討論,及早採取生育保存措施,以便在完成癌症治療後依健康狀況規劃生育計畫。

根據方案規定:

  • 補助對象:具我國國籍、罹患乳癌或血液癌且年齡18至40歲之民眾。

  • 補助額度:女性取卵療程每次最高補助7萬元;男性取精處置保存每次最高補助8千元,若實際支出低於補助上限,依實際金額核發。

  • 補助次數:每人終身最多補助2個療程。

  • 試辦機構:需通過衛福部癌症診療品質認證並為國民健康署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名單公布於國健署官網)。

  • 申請流程:符合資格者須於癌症治療前經知情同意,轉介至人工生殖單位辦理紙本申請,並於取得補助資格2個月內施術,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由機構協助申請補助費用,經國健署審核通過後撥款至申請人帳戶。

  • 應備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乳癌或血液癌診斷證明書(註明符合補助條件)、匯款帳戶資料等。

衛生福利部次長林靜儀提醒,乳癌或血液癌患者應與醫師充分討論生育保存對治療程序的影響與必要性,並依身體狀況作出決定。林靜儀強調,生育保存並非延誤癌症治療的理由,癌友應在完成保存程序後依醫囑接受治療,唯有健康的身體,才能迎接完整的癌後人生。

民眾可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官網「醫療性生育保存專區」查詢詳細資訊,或撥打人工生殖諮詢專線(02-2558-0900)獲取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