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
全國性公民投票將於8月23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提醒市民,投票當天應攜帶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三項必備證件,並遵守相關規範,避免因一時疏忽觸法,影響投票權益。
投票所周邊秩序
選委會指出,投票所四周30公尺範圍內禁止喧嘩、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也不得逗留或從事影響秩序的行為,以維護投票環境公正與安定。
投票所出入口規範
進入投票所前,民眾應將手機或具拍攝功能的器材放置於置物籃,若需攜帶進入,必須關機,避免違反規定。
投票所內注意事項
在投票所內,不得穿戴印有公投相關標語、符號或圖像的衣物與物品,也不能從事任何不當行為,以免影響投票中立性。
圈票處規範
選委會強調,公投票若不慎蓋錯或弄髒,仍需投入票匭,切勿撕毀,違者可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此外,嚴禁以手機拍攝公投票,以免觸犯亮票或妨害投票秘密等罪責。
投票程序必須完成
任何情況下,公投票均須投入票匭,不得攜出投票所,違者可能面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000元以下罰金。
網路發言也需謹慎
雖然這次高雄市未有罷免案投票,市民仍應注意,投票日不得透過網路或其他媒介宣傳或散布與外縣市罷免案相關的民調資訊,否則將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處理。
高市選委會呼籲市民,遵守投票相關規定,才能順利完成投票,展現民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