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巡佐宋雲芳、警員黃盛於106年08月21日09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路上遇到慌慌張張奔跑的洪姓女子(46年次),詢問之下洪姓女子稱自己的愛車在住家前不見了,疑似被人竊走,巡佐宋雲芳請洪姓女子情緒冷靜,並仔細詢問洪女最後一次騎的時間、地點,洪女稱買完早餐返家後就發現停在家門口的車子不見了,兩名佐警遂開始在洪女住處附近梭巡,復於水源路上早餐店前尋獲,並通知洪女到場確認,洪女到場後才恍然想起自己是騎車到早餐店,買完早餐後想說要運動一下就步行返家,全然忘記自己是騎車前往,返家後一時心急才迷糊報案,找到愛車後不停向警方道謝,並懊惱自己的糊塗行為讓警察費心,巡佐宋雲芳回稱警察的本質本是服務民眾,有任何困難及問題都可以來派出所找我們。
陽明派出所所長陳仁進表示民眾發現愛車不見後容易心急如焚,這是人之常情,這時要請所內同仁發揮細心與耐心,先查詢機車非遭拖吊後,方協助報案人回想平常使用機車的習慣、有無借予其他親友之可能、最後一次使用及停放地點為何處等,並立即至該處調閱監視器追查,抽絲剝繭後才能釐清案情,協助車主找回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