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中心
內政部 合作及人民團體司 宣布,將於114年9月18日至19日,在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18樓第5、7會議室 舉辦「全國性社會團體經營管理研習基礎班」,即日起開放報名,歡迎 113年新成立的全國性社團 踴躍參加,共同提升社團治理能力。
內政部指出,近年我國 人民團體 發展快速,截至114年6月,全國性社團數量已達 2萬5,224個,僅113年就新設立 1,170個,顯示民眾對公共參與的熱情日益提升。
課程設計結合治理與防詐
為協助新社團穩健經營,研習課程內容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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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團體常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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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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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交流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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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與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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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設計與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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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詐騙策略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首度新增「勸募法規與實務」,讓社團在規劃募款活動時更合法合規,避免誤觸法令,並能掌握資源籌募新方向。
報名資格與方式
內政部 合作及人民團體司 說明,本次研習對象為 113年新成立全國性社團的理事長、理監事、秘書長、財務主管或會務人員。每個社團限額1名,總名額 150人。即日起至114年9月10日止,可透過以下平台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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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全球資訊網「合作及人民團體專區」:https://www.moi.gov.tw/group.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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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社團領袖聯合總會 官網:http://www.calu.org.tw
課程全程免費,採額滿為止,機會難得。
建立專業治理典範
內政部強調,本次研習不僅提升新社團治理力,也呼應政府積極推動 社會團體專業化、透明化與防詐永續經營 的方向,未來將持續結合 中華社團領袖聯合總會 等民間力量,打造健全社團發展環境。(圖/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