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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報導台亞風能計畫在東海岸規劃3處陸域風場,引發地方對景觀破壞、噪音影響及生態保護的疑慮,經濟部8日鄭重表示,所有風電開發案都必須依法依序通過 環境影響評估 與 地方政府同意,在未取得地方共識並釐清環境衝擊之前,經濟部絕不會同意開發。
經濟部說明,目前台亞風能案場仍處於環評蒐集意見與籌備階段,尚未進入電業開發程序。依規定,開發業者須繳交環說書摘要、辦理公開說明會,並經地方政府審慎審查後,才能由經濟部轉送環境部進行實質環評。
經濟部強調,國內既有陸域風電案均遵循 環評法規、電業法、噪音管制法 等規範,環境部亦針對陸域風機設立更嚴格標準,規定500公尺內必須辦理環評,噪音白天不得超過50分貝、夜間不得超過40分貝,兼顧綠能推動與民眾生活品質。
此外,經濟部已與 法務部 共同成立「綠能產業廉政平臺」及跨部會專案小組,杜絕外部不當勢力干擾,確保再生能源政策能在 公開、透明、廉政監督 的環境下穩健推行。
經濟部最後再次重申,若地方政府不支持,中央就不會核准,這是保障地方居民權益與生態永續的重要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