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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秉持科學實證與保護公眾健康的最高原則,於邀集毒理學、臨床藥理、成癮及公共衛生等領域專家組成審查會,逐案審查業者申請。經嚴謹程序後,114年9月12日已初步核定 8 品項菸草柱及 3 款組合元件,並完成最後上市前文件核定,將於 114年10月11日正式生效。
修法上路 新型態菸品納入嚴格審查
國民健康署指出,《菸害防制法》自 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以來,全面禁止電子煙,並將加熱菸等新型態菸草產品納入嚴格管制,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審查通過後始得製造、輸入與販售。日前已有 2 家業者共 14 品項獲得「有條件通過」核定,此次再完成最後上市前文件核定,並正式核發許可證。
中央地方攜手 加強上市後監管
為確保上市後安全,中央與地方政府將攜手展開聯合稽查專案,範圍涵蓋源頭管理、販售通路監管,嚴禁販賣予孕婦及未滿 20 歲青少年,並加強取締青少年違法使用。未來亦將採「神秘客」方式抽查,定期公布違規案件,確保規範落實。
國民健康署強調,核准條件包含業者必須定期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提交「上市後監視及管控報告」,內容涵蓋菸品盛行率、易感族群調查、不良事件、新成癮案例、國外風險資訊及未成年使用數據。如製程有調整,亦須重新送審;若違反規範,最重可撤銷核定。
呼籲戒菸 專線全年無休
國民健康署提醒,未經國內核准通過的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仍不得攜帶入境。無論任何型態的菸品皆對健康有害,建議民眾可利用全台約 2,700 家合約醫事機構(醫院、診所、衛生所及藥局)提供的專業戒菸服務,或撥打免費戒菸諮詢專線 0800-636363,亦可透過 LINE(ID:@tsh0800636363)獲得即時線上協助,由專業人員提供量身打造的戒菸計畫與心理支持,協助早日擺脫菸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