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就學金9/16起受理 農漁民子女最高可領1.3萬元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農業部(農民輔導司)今(15)日宣布,為照顧弱勢農漁民子女安心就學,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將於 9 月 16 日至 10 月 15 日受理申請,請符合條件的農漁民朋友把握時間,於上班時間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漁)會提出申請。

申請條件

依據《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實施要點》,申請資格包括:

  1. 申請人須為農保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之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之漁民。

  2. 子女或孫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且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須達乙等或 70 分以上。

  3. 學生父母 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所得總額不得超過新臺幣 120 萬元。

  4. 原則上不得同時申領其他政府學雜費減免或補助,但若符合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之私立大專校院學生(每學期補助 17,500 元),仍可同時申領本就學金。

政策放寬 增加受惠人數

農業部指出,113 年度已有約 6 萬名學生受惠。今年為進一步擴大受益範圍,已於 114 年 7 月 29 日修正規定,將家庭所得上限從 114 萬元提高至 120 萬元,預計將增加更多符合資格的家庭。

補助金額將依學生就讀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不同階段,核發 4,000 至 13,000 元不等的獎勵金,幫助農漁民子女安心就學,落實教育平權。

申辦資訊

農業部提醒,有關就學金申請規定,可參閱《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實施要點》,相關資訊及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申請表,已公告於農業部官網:

 https://www.moa.gov.tw/ws.php?id=2515349

如有疑問,可就近洽詢當地基層農(漁)會,或撥打 農業部農業諮詢專線 (02)449-9595,將有專人提供協助。